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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首例!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,赣州

    信息发布者:梁二娣
    2021-10-31 21:46:10   转载

    首例!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,赣州一家长被拘留

    我们的于都 昨天

    今年6月1日

    新修订的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

    正式实施


    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

    监护职责作出了全面规定

    明确了国家对家庭监护

    进行指导、支持、帮助和

    监督的责任等


    10月28日

    定南县公安局历市派出所

    依法将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

    违法人员叶某旺

    送至定南县拘留所执行拘留




    这是新修订的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

    施行后


    定南公安查处的首例

    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的

    行政案件


    叶某旺也是被治安拘留的

    首个违法人员


    案件的成功查处

    突显了法律的尊严

    起到了警示效果





    案件回放


    叶某旺户籍为定南县鹅公镇,两年前与妻子离婚后,带着一个9岁和一个6岁的儿子临时租住在定南县城胜利南路出租房,两个儿子分别读三年级和一年级。




    2020年底,学校向定南县公安局历市派出所、定南县检察院反映叶某旺平时对其两个儿子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,不能保证两个小孩的正常吃饭、穿衣和上学,影响未成年人的生活、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。历市派出所经初步调查后,联合县检察院、县妇联、居委会和学校依法对叶某旺进行了训诫,叶某旺的行为稍加好转。


    然而,2021年期间,叶某旺不履行抚养监护小孩的“旧病复发”,长期以外出务工为由不回家,对自己的两个小孩不管不顾,不接送两个小孩上下学,不提供食物和基本生活物资给小孩,仍由小孩挨饿受冻,小孩只能依靠乞讨和救助维生。




    历市派出所会同定南县检察院、县民政局、教育局等部门对叶某旺下发了督促监护令,但叶某旺还是长期不回家,不履行抚养监护小孩的义务,两个小孩的基本生活和受教育的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。

    经历市派出所依法调查取证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对不履行抚养监护责任的叶某旺处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。



    目前,经历市派出所、定南县检察院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,叶某旺的两个小孩已被送至定南县福利院,暂由民政部门履行监护责任。



    未成年人的保护

    需要凝聚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各方力量

    让我们一起

    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

    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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